浙江自然资源厅发布重要通知!全面助力重大项目用矿需求!
在助力重大项目用矿需求上,通知提到,对年内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,需新设大型砂石土采矿权的,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;未纳入当地矿产资源规划的,允许调整规划补划集中开采区.
浙江自然资源厅发布重要通知!全面助力重大项目用矿需求!
在助力重大项目用矿需求上,通知提到,对年内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,需新设大型砂石土采矿权的,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;未纳入当地矿产资源规划的,允许调整规划补划集中开采区,所在市县采矿权规划指标不足的,可在省级矿产资源规划预留指标中安排。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工作。全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4亿吨以上。
一,1月30日,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一则《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内容共30条,其中在助力重大项目用矿需求上,通知提到,对年内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,需新设大型砂石土采矿权的,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;未纳入当地矿产资源规划的,允许调整规划补划集中开采区,所在市县采矿权规划指标不足的,可在省级矿产资源规划预留指标中安排。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工作。全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4亿吨以上。
二,此外,在优化用海用矿和测绘审批服务上,通知提出,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“集中连片论证、分期分块出让”审批改革试点扩面,分期分块出让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。采矿权抵押双方自愿签署采矿权抵押合同的,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抵押备案;对确有要求办理抵押备案的,办理时间缩减至4个工作日。深化“多测合一”改革,实现“两个30%”目标。
三,在优化用海用矿和测绘审批服务上,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“集中连片论证、分期分块出让”审批改革试点扩面,分期分块出让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。采矿权抵押双方自愿签署采矿权抵押合同的,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抵押备案;对确有要求办理抵押备案的,办理时间缩减至4个工作日。深化“多测合一”改革,实现“两个30%”目标。
四,在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上,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,可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,缓解竞买者资金压力。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,在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50%的前提下,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。对出险的房地产企业,可采取“一地一策”方式妥善处理。
五,在落实用海用矿和测绘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上,省级审批权限项目用海用岛审核和使用金减免审核“双审合一”,免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资金占用费,全免企业用户GNSS静态数据后处理费用,减免测绘仪器装备检定费用。